根据学校公费医疗管理规定,财务处、校医院拟于2018年6月11日开始,对学校离、退休人员、在职职工和应届毕业生(大学生、研究生)等进行门诊医疗费报销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时间:
1、离休人员:2018年6月11日(星期一)上午。
2、退休人员:2018年6月12—13日(星期二、星期三)二天。
3、在职职工:2018年6月14—15日(星期四、星期五)二天。
4、应届毕业生(大学生、研究生):2018年6月19日(星期二)一天。
5、住院签字:2018年6月11日(星期一)全天(因门诊报销药费工作量大,持续时间长,住院费用签字后只能顺延到2018年9月报销,特此说明,敬请谅解!)
每天报销的具体时间:上午:8:30—11:30,下午:2:30—5:00
二、要求:
1、请各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的离、退休人员、在职职工和应届毕业生(大学生、研究生),严格按照报销药费时间并携带一卡通到校医院财务室报销;
2、报销药费时离、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一律凭学校公费医疗病历,学生凭大学生医保病历报销,无公费医疗病历和大学生医保病历者不予报销;
3、外院就诊发票需带就诊病历及双处方或处方复印件,并由校医院医生和院长签字后方能报销药费;
4、此次来报销药费的人员仅限报销一次,不能多次报销(发票截止时间6月11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