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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上半年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安排通知

根据学校公费医疗管理规定,财务处、校医院拟于2018611日开始,对学校离、退休人员、在职职工和应届毕业生(大学生、研究生)等进行门诊医疗费报销,具体安排如下:

 

一、时间:

1、离休人员:2018611日(星期一)上午。

2、退休人员:201861213日(星期二、星期三)二天。

3、在职职工:201861415日(星期四、星期五)二天。

4、应届毕业生(大学生、研究生):2018619日(星期二)一天。

5、住院签字:2018611日(星期一)全天(因门诊报销药费工作量大,持续时间长,住院费用签字后只能顺延到20189月报销,特此说明,敬请谅解!)

每天报销的具体时间:上午:8:3011:30,下午:2:305:00

 

二、要求:

1、请各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的离、退休人员、在职职工和应届毕业生(大学生、研究生),严格按照报销药费时间并携带一卡通到校医院财务室报销;

2、报销药费时离、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一律凭学校公费医疗病历,学生凭大学生医保病历报销,无公费医疗病历和大学生医保病历者不予报销;

3、外院就诊发票需带就诊病历及双处方或处方复印件,并由校医院医生和院长签字后方能报销药费;

4、此次来报销药费的人员仅限报销一次,不能多次报销(发票截止时间611日)。